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由国务院侨办、湖北省政府暨武汉市政府联合主办,定时定点(每年6月27—29日)在湖北武汉举办。“华创会”最大的特点是利用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的智力优势,以引进人才、引进技术为主,兼顾引进资金。2009年第九届“华创会”继续坚持为海外侨胞事业发展服务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立足湖北、面向中部、辐射全国”的办会方向。
一、目的要求
1、通过主题口号征集活动使海内外了解“华创会”、关注“华创会”、参与“华创会”。
2、通过征集活动提炼出最能符合“华创会”主题、体现海外华侨特点、体现湖北特色、具有号召力和感染力的口号。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湖北省文学艺术联合会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从即日起,2009年5月30日截止
四、征集内容和参与办法
1、主题口号征集内容要求:
1)体现“华创会”主题、体现海外华侨特点、体现湖北特色。
2)简洁明快,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能够打动人心,字数不超过16个字。
3)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应征者对应征作品应当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任何参与本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2、应征形式
1)应征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2)应征作品以官方网站、邮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参加征集活动。
华创会网站:http://www.hch.org.cn
邮寄或直接交付送达如下地址:
武昌八一路三号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国外侨务处 邮编:430071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签收时间为准。
五、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1、征集办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主题口号和入选作品,推荐给主办者。
2、如果出现相同的口号,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谁是第一创意者。确定第一创意者后,第二条相同口号则视为无效。
3、经专家评审后,由“华创会”组委会办公室确定主题口号和其他口号。
六、奖励
1)对成为“华创会”主题口号的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优秀奖2名,各奖励1000元;入选奖5名各奖励500元。
2)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3)征集办还将向获选的应征者颁发荣誉证书。
4)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5)评选揭晓后,征集办将在“华创会”官方网站和媒体公布获选口号创作者名单。
七、相关声明
1、征集办对其所收到的应征文件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华创会”主题口号和入选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提交之日起归“华创会”筹备办公室所有。“华创会”筹备办公室有权对前述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应征者除根据本启事 获相应奖励或荣誉外,不再拥有任何权利。
咨询电话:027-87826296、87824903
联系人:杨 一、康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