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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身份界定问题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0年01月03日 点击次数:
 
来 信

您好!我于2003年开始在坦桑尼亚工作至今,因坦桑尼亚法律对外国人没有永久居留权一说,因此必须每2年一续居住许可,享受本国居民待遇,我已持有6年的居住许可,未来还将继续居住,并且已经获得坦桑律师开具的、由坦桑尼亚外交部以及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盖章认可的居住年限证明,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能够申请华侨身份?另,我夫人于2006年一直在坦桑尼亚居住至今,也已获得居住年限证明,她是否也能获得华侨身份?谢谢!

回 复
根据国侨办文件,其中关于界定华侨身份的内容中有一条--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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