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侨眷,目前拆迁我的房屋(商铺),原本协议按侨眷补偿,现告诉我,他们认为文件中的房产不含商铺,我到国务院侨办咨询过,认为房产是涵盖一切有房屋特征的事物。我想省侨办对此有否解释?我是否需要到国务院侨办去找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