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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政外专[2009]1号 关于停止收取外国专家证书工本费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09年01月08日 点击次数:
 
 
各市、州、直管市外办(外国专家局),全省外国经济技术、文教专家聘请单位: 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2008年12月23日发出《关于取消外国专家证书工本费的通知》(外专办发[2008]332号)。通知指出:“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文件精神,自2009年1月1日起,办理《外国专家证》不再收取外国专家证书工本费。” 根据上述通知精神,湖北省外国专家局从即日起停止收取外国专家证书工本费。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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