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市、州外侨办(局)、省直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根据贵单位推荐,经我局研究审核并报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我省11个行政村(名单见附件)被列为第一批“千村引智示范项目”试点行政村(以下简称“试点村”)。请贵单位敦促并帮助联系试点村,制定 “十一五”期间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当前抓紧制定今明两年的实施方案,并申报2008年的“农引推”项目,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1、市、州外侨办(局)归口管理本辖区内试点村的引智工作,负责协调兄弟单位和部门,全面组织试点村的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当地主管部门拟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请各推荐单位在技术、项目、资金以及政策上,优先考虑扶持试点村,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3、请市、州外侨办(局)负责指导和帮助各试点村,按照《关于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鄂政外专【2008】43号)文件要求,申报2008年度“示范推广项目”(即“农引推”项目),同其他2008年度引智项目申报材料一起报送我局。
4、所有上述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项目申报等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报送至我局。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可以发至hb_feb@163.com。
5、有关软件和表格可以从hubei.caiep.org上下载。
6、我局将在近期会同各相关推荐单位,组织专班分批赴各试点村实地考察、调研,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请有关市、州外侨办(局)做好前期摸底和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湖北省“千村引智示范项目”试点行政村名单(第一批)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