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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政侨办[2009]8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09年03月19日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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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外侨局(办):

    现将国务院侨办、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2009]5号)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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