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省外侨办正式列入省政府组成部门

  • 发布时间:2007-0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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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3日,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将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列入省政府组成部门的通知》(鄂编发[2007]4号),通知说:“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列入省政府组成部门”。

    2000年以前,省外办一直是省政府的组成部门,上世纪80年代时在省政府组成部门中列为第八家。1996年在机构改革中,省外办与省侨办合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仍列为省政府23个组成部门中的第23家。2000年在机构改革中,省外侨办被改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列在17个直属机构中的第15个。

    2006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外事工作,第一次以中央的名义召开了我国建国以来的第一次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外事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8号文件),明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列入政府组成部门,统筹协调和综合归口管理本地区外事工作”。为此,省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布置省编办向中央编办提出了申请,继北京、四川外办之后,湖北省外办成为第3家被中央编办批准成为政府组成部门的地方外办。

   (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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