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外交部关于调整《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7-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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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统计工作需要,外交部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全国各因公颁发机关《护照申请卡》项目和制照电脑系统相关程序。即:在申请卡和电脑程序中分别增加护照申请人职业属性项目(申请人职业属性共分五种:1、国家公务员,2、事业单位人员,3、军人,4、国有企业人员,5、非国有企业人员)制照后申请人职业属性信息将一并实时上传中心数据库。

    各申办单位,可在湖北省外事侨务信息港网站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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