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次会议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全省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的开拓创新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根据省委《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意见》(鄂发[2008]8号)精神,结合本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推进思想解放,提高开拓创新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抓好办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带动和促进全办党员干部的学习。通过以开展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争创党建先进单位等系列活动为载体,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办党员干部的头脑,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开放意识、机遇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开拓创新能力。教育督促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办党组议事规则办事,增进领导班子团结统一;不断加强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基层干部不同的思想状况,坚持正面疏导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澄清有关模糊认识、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激励斗志、弘扬正气、增强团结和谐,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强化党的宗旨意识,不断推进机关党的作风建设。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政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政纪律。要结合正在全省开展的执行力大讨论活动,推动在机关内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节约型、效能型“六型机关建设活动,树立办机关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
(三)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要充分认识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充分调动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内选举、决策、管理、监督民主化,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二要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真正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三要探索全方位、多层次关心爱护党员的机制,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
(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努力开展各种形式主题实践活动,使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活动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同时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联系群众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以加强自身建设为基础,以思想建设为主线,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为目的,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发展。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十七大精神,并通过上党课、讨论、参观、座谈、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学习。
(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制定落实《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戒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抓住护照签证、引智项目、侨眷身份认定等关键环节和管理中的薄弱部位,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的管理,严格因公出国(境)的审核和审批工作,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加强对公务接待、侨务、引智项目经费、出国组团经费和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着力抓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七)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干部培训和实践锻炼。一是坚持每年选送处、科级以上干部到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培训。二是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外交学院、国务院侨务干校、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院校和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三是充分利用引智培训、友城、友协和其他对外交往渠道选派干部到国外培训。四是坚持不定期地举办有关专题讲座和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讲授政治、经济、科技、法律、外语、国际关系等诸方面知识。五是坚持选派干部到基层政府挂职、到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我驻外使(领)馆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进行工作岗位轮岗交流。通过进行上述理论培训和实际锻炼,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八)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着眼于全省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办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使省外侨办机关干部队伍的结构明显改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精神,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力度,加强和完善有关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积极推行机关内部干部的竞争上岗,注意调动和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和作用。根据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及时招录补充一批综合素质好、学历层次高、外语能力较强的年轻专业干部到机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九)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法》和省里相关配套干部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试用期、交流和回避和干部的辞职辞退、戒勉退休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度考核工作,搞好经常性考核,建立健全干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做好对干部的奖励和惩戒工作,按照“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精神,切实加强对各级干部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努力开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新局面。
(一)办党组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必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办党组坚持把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的专题研究,提出有关工作目标和要求。
(二)机关党委、人事处、纪检监察处作为机关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在办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办党组当好参谋和助手,努力完成机关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各项任务。
(三)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各处长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本处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处室的党建工作;机关党支部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党支部书记要带领本支部全体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办党组每两年将组织进行一次党建工作总结评比,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重视、工作不力的给予批评戒勉,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职务、奖励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