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证单位:
今接外交部通知:为确保因公护照颁发信息的完整性,外交部决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在因公护照颁发管理系统中增加申请者户籍地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护照申请卡时,需将本人户籍地,是否本省户籍填写清楚(精确到省、直辖市),同时还保留填写出生地等内容。
专此通知。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