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改办、外侨办,省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二〇〇九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9〕108号)精神,经研究,并报省职改办同意,现将2009年度全省翻译系列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五个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范围和要求
1、2009年在岗并符合相应级别申报条件的翻译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相应参加湖北省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的评审。2009年当年退休人员允许申报,如评审通过,则只取得相应资格。除国家、省规定允许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试点单位外,其他实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2、省职改办对申报高级职务评审人员实行总量控制。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包括全额、差额、自收自支)申报翻译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持有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的《湖北省2009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否则评委会办公室不受理职称申报。
3、凡申报破格、平级转评或转评晋升高级职务的,由各地各单位报省职改办集中办理审核手续,未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评委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二、受理材料时间和评审费用
受理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至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标准为300元/人,评审费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次交清。
三、评审申报材料项目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由报送单位如实填写并盖章,不装订);
2、《湖北省2009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不装订);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不装订),首页必须粘贴申报人照片,复印件无效;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二十五份(A3规格纸,不装订);
5、破格申报的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不装订),并按规定报批;
6、《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不装订),并按规定报批。
7、职称申报材料单位公示证明;
8、《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9、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外语、水平能力测试、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要填写《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不装订),并按规定先报省职改办审批。
10、前两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份,其表格必须为原始考核情况,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1、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12、各类奖励及其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13、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能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论文、译文、译著、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请自留备份)
四、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为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增加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先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未发现影响晋升问题的方可上报。申报材料时要提供单位的《公示证明》和申报人员本人签署的《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2、上述各类表格要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统一样式,逐栏填报,做到报送材料齐全、规范、内容翔实,凡在审查中发现报送材料填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其交付的评审费不予退回。
3、各地、各单位报送的评审材料务必按项目顺序装入材料袋中,并将我办职改办制定的《评审申报材料目录》粘贴在材料袋封面。
4、申报材料须由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职改部门统一报送,申报者报送本人评审材料概不受理。
五、评审材料申报地址及联系人
申报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号省外侨办人事处。
联系人:曹连友、周少敏
联系电话:(027)87824594 87811321—2022、2023
二○一〇年四月六日
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企事业单位翻译专业
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改办,省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和《关于开展二〇〇九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9〕108号)精神,经研究,并报省职改办同意,现将2009年度全省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湖北省翻译专业高级职务水平测试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改办”)的领导下,由湖北省翻译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翻译高评办”)
二、测试对象
凡符合鄂职改办〔2009〕108号文件规定,拟参加2009年度全省翻译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不具备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测试专业具体包括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五个专业类别。
三、测试的内容和方式
湖北翻译专业高级职务水平测试,采取面试答辩形式进行。申报人员结合本专业实际,提交能反映本人最高专业技术水平的翻译论文一篇,专家组将根据专业能力要求,并结合专业实际、论文内容编制试题。专家根据测试人员的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四、测试结果和成绩效用
按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规定,本次水平能力测试通过率控制在75%左右,高级合格证书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制下发。
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评审的必备条件。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06年度合格证书,本次评审仍然有效。
五、报名的程序及相关要求
1、参加测试人员统一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交由单位盖章,由单位在报名时间段内交至主管部门职改办审定,并由各主管部门职改办统一交至省翻译高评办。
2、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收取高级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费100元/人。
3、测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按通知的时间参加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
六、报名时间、地址及电话
报名时间:2010年4月15日至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号省外侨办人事处。
联系电话:(027)87824594 87811160—2022
七、测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面试答辩时间在评审前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省外侨办人事处,具体地址为武昌八一路3号,联系人:曹连友 周少敏
联系电话:(027)87824594 87811160—2022
湖北省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
测试专业目录
测试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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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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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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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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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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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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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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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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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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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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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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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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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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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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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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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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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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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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