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关于申报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0-09-26 15:25:00
  • 浏览:0
  • 文章来源:
  • 356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外侨办(局)、引智办,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1年的引智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以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战略为重点,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全方位的服务。现就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重点
    2011年引智项目申报工作应紧紧围绕2011年各地区、各部门的重点工作,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一) 与列入国家、省“十一五”规划重点开发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重大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相配套的引进外国高层次专家项目;
    (二) 与列入各市发展规划、计划相配套的,有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引进外国专家项目。
    (三) 深化局省合作,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服务。继续抓好局省合作协议相关内容的实施,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五个领域的引智项目,支持国际合作基地和机构的建设,引进一批国外一流人才,打造一批以武汉中国·光谷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园区产业引智基地。引进具有提升汽车、钢铁、石化、装备、纺织、食品、建材等传统产业水平的先进技术,培养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研发队伍,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

    (四) 支持“三农”发展,为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服务。支持提高柑橘、双低油菜产量和品质、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畜牧业、渔业和奶业、动植物防疫与保护等,支持农林动植物育种工程、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应用等方面的项目,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引智项目。

    (五) 继续加大对国家及省级引智基地、示范单位和“一村一品”引智示范村(镇)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千村引智示范工程”。

二、 申报项目的种类
    编制2011年引进国外人才计划仍按照常规项目、重点项目、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三个类别进行。
    (一)常规项目
    常规项目是指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对本地区行业或单位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项目(包括自有专家项目和专家组织项目)。申请单位需具备聘请外国专家必备条件,且有相应的配套引智经费。
    (二)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或省发展规划、重点计划,或有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且引智工作在其中能够起到重要作用的项目。此类项目包括国家重大引智项目、东欧和独联体专项、软件及集成电路专项以及省级重点引智项目。
    (三)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
    申报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必须是成熟的引智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前景,易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或省、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具有相应的推广条件、手段和配套经费。
三、申报项目的要求
    (一)申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示范推广项目),要统一使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4.0版。(点击下载软件)。
    (二)常规项目、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按软件要求认真填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软件自动生成)。其中:重点项目、文教项目、东欧和独联体以及软件和集成电路引智专项项目要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封面的左上角和《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汇总表》(软件自动生成)备注栏中注明“重点”、“文教”、“独联体”、“软件”字样。
    (三)经国家外专局审批通过的专家组织项目。项目序号按网上批复项目号填写,拟聘请专家情况表一栏可以不填写。
    (四)示范推广项目,按软件要求认真填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申请表》(软件自动生成),并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示范项目)汇总表》(软件自动生成)的“备注”栏中注明“引智基地”或“示范单位”字样。
    (五)重点项目除须按第四条第(一)、(二)项要求外,还须提供以下附加材料:
    1. 在国家、我省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展规划、计划中立项批文的复印件。

    2. 申请列入国家、我省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展规划、计划立项报告中的主要内容的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其中包括:
    (1)项目的国内情况、国外情况,技术、产品主要用途,我国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的简要描述;
    (2)项目中、外合作单位的性质、实力、技术水平、在行业中的地位等内容的介绍;
    (3)申请单位的项目工作进度安排;
    (4)需要引智工作解决的问题;
    (5)对项目的评价和市场预测;
    (6)国内专家评审意见。
    3. 《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简介》(附件6)。
    4. 《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5)。
    5. 《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申请国家外专局资助年度经费预算表》(附件5)。
    东欧和独联体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按重点项目的要求进行申报。
    (六)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报项目计划公函一份、申报项目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3)和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4)各一式三份,由软件生成的项目申报电子数据光盘。
    (七)各市(地)所属单位申报项目,由市(地)外侨办(局)统一组织申报;省直所属单位申报项目,由各厅(局)组织申报;省属高等院校申报项目可直接报送我局。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10月13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到我局,我局将于10月中旬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各地、各单位应抓紧2010年度已批准项目的执行,确实无法执行的请于10月30日前反馈我局备案。请各地、各单位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2010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到我局。总结材料应包括年度工作总结,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各个项目的执行情况表各一式两份;由软件生成的项目申报电子数据及年度工作总结电子文档光盘一张。年度工作总结要包含各类别项目的执行数,聘请专家人数。对重点项目和成绩突出的引智项目情况,要及时上报相关详细材料。凡未按时提交2010年度工作总结的,我们将不予受理其2011年度项目。



1. 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汇总表
2. 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3. 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示范项目)汇总表
4. 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示范项目)申请表
5. 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经费预算表
6. 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简介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联系人: 安 庆 付 明
电 话:027-87813061 027-87811160—2116
E-MAIL: fuming316@gmail.com

上一篇文章:正在加载……
下一篇文章:正在加载……